由于铁路运输成本是公路运输成本的一半,为了能在一年一度的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抢得运力,我省各煤炭企业使出浑身解数。昨天,2008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开幕,省煤炭工业局给全省参与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会的企业画出“路线图”。
据了解,根据国家下发的《2008年跨省区煤炭运力配置框架意见》,全国运力调控目标7.85亿吨,比2007年增加4700万吨,涉及我省的运力增加到2410万吨。总体上看,北部运力与产能增加基本吻合,中南部运能紧张;水路运输提升,铁路直达困难,公路外运潜能不大;电煤运力配置大大增加;出口运力配置大幅减少。我省如何把握市场需求和运能变化,成为有效衔接的关键。
运力优先保证大型、节能型企业
煤炭产运需衔接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山西经济与全国煤炭的供应。在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过程中,我省将鼓励对单井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单机容量在30万KW及以上的常规火电机组、单机容量在20万KW及以上采用硫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或劣质煤发电机组的电厂;高炉有效容积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钢铁厂,造气炉直径2.6米及以上的化肥厂直接进行产运需衔接。支持煤矿优化用户和产品结构,鼓励用户优化煤矿资源结构。省煤炭工业局相关负责人说,衔接过程中将把资源、运力优化调整到技术先进、节能减排、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单位。
按市场供求关系以质定价
在产运需衔接定价中,我省将把多年来形成的部分企业、部分产品价格双轨制理顺并轨。价格由供需双方企业按市场供求关系和产品价值确定。据了解,今年1月~10月,我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吨煤成本同比增加29.74元。从10月1日起,我省开始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每吨煤平均增加费用10元,再加上煤炭资源税及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等,吨煤成本将大大增加。在与用户沟通协商中,我省将阐明煤炭企业成本大幅上升的实际情况,以得到用户的理解和支持,实现煤炭供需双方的协调发展。
这次产运需衔接中,我省相关管理部门将不再干预企业自主签订合同;对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严禁非法干预和调整;除供需双方企业和铁路、交通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非法煤矿禁止参与衔接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煤炭用户不得与非法煤矿、非法经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我省作为重要供煤大省,要求煤源必须是合法煤矿及在其核定能力范围内的资源,必须是具备合法生产和经营资格的企业才能参与衔接。
据介绍,对于没有签订煤源供需合同的,我省煤炭相关管理部门将一律不得给予衔接汇总,不得给予进行运力衔接。对于提供虚假货源合同的煤矿,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发放2008年煤炭销售票,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对于提供虚假购销合同的煤炭经销企业,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衔接资格,停止提报铁路运输计划,直至吊销煤炭经营资格证。
(中新山西网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