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煤(井)田火区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及国务院、自治区领导关于切实做好火区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4月29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张院忠副秘书长率领自治区煤炭、发改委、国土、环保、林业等相关厅局负责人,赴我市就煤(井)田火区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我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宏鑫煤矿、宏测煤矿、乌兰哈达煤矿、营家壕煤矿、永利煤矿井田火区和东胜区金通煤矿井田火区进行了实地检查。随后,督查组又与我市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市火区治理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进行了座谈。

会上,督查组对我市煤(井)田火区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火区治理工作“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同时对我市今后进一步做好火区治理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指出,经过自治区、市、旗(区)三级政府和煤矿业主及专家们的共同努力,我市火区治理工作快速有序展开,开好了头、起好了步,为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督查组要求,下一步,自治区各有关厅局要下放审批权限,简化手续;各级政府、煤矿业主和有关专家要相互配合,实事求是地对灭火方案进行编制和审批;对每一步灭火工作都要设定时限,倒计时安排,确保灭火任务按期完成;火区治理过程中要处理好相关社会矛盾,做好农牧民的搬迁补偿工作;对部分灭火投入产出不合理的煤矿,自治区、市两级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治理,无业主的井田火区,发改委负责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从实际出发,帮助各火区治理煤矿制定科学的灭火方案,为灭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要做好已确定的试点煤矿的火区治理工作,摸索经验、树立典型;各级政府及火区治理煤矿之间要建立通畅的信息机制,定期上报灭火工作进展情况。
(行政办公室 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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