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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4-09 10:38:20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实施)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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